Sunday 1 April 2012

大夫第擺婚宴 鄉紳霸法定古蹟

相片來源:東方日報




節錄自2012/3/30 東方日報


元朗新田鄉事委員會主席文志雙,涉嫌協助同姓鄉親於元朗法定古蹟大夫第設婚宴,豪擺廿多圍酒大宴親朋,但全程並未取得古物古蹟辦事處批准,不但變相「免場租」,更犯下涉嫌破壞古蹟、非法取電及佔用官地等罪狀。古蹟辦及地政總署兩大涉事部門已跟進事件。


大夫第主建築的古石牆上,更掛上約四米乘四米海報,上面印有兩位穿上禮服及婚紗的新人合照,顯示該處已被「徵用」作鄉親婚宴場地。


多位賓客酒酣耳熱,有人隨處吐痰,有人更亂拋垃圾,似乎不知自己身處的官地,旁邊正是百年的法定古蹟。


文志雙接受查詢時承認為村民代辦婚宴,但強調場地只屬「借用」,並非霸佔。他指稱已經向古蹟辦「打招呼」,又指今次村民設宴,並無影響公眾,若有人投訴,實在不合情理。文志雙說:「都唔係第一次,以往都係咁!」更解釋若非村公所正在裝修,也不會借用大夫第地方。


元朗新田大夫第是文氏二十一世族人文頌鑾於清同治四年(一八六五年)所建,文頌鑾長袖善舞,樂善好施,深得鄉黨器重,更獲清朝皇帝賜封大夫銜,其府第亦因以為名。大夫第是傳統華南士紳階級府第建築的典型,亦是全港最華麗歷史建築之一,於一九七八年被列為法定古蹟。




2012/3/30 東方日報

本港一百零一個法定古蹟向來受到法例嚴格保護,但卻有新界居民無視法紀,公然將法定古蹟變成大排筵席的婚宴場所。元朗新田鄉事委員會主席文志雙,涉嫌協助同姓鄉親於元朗法定古蹟大夫第設婚宴,豪擺廿多圍酒大宴親朋,但全程並未取得古物古蹟辦事處批准,不但變相「免場租」,更犯下涉嫌破壞古蹟、非法取電及佔用官地等罪狀。古蹟辦及地政總署兩大涉事部門已跟進事件。

擺廿多圍 掛大海報

本報記者昨午三時抵達大夫第,發現沿路設有不少「文府宴客」指示牌,而經閘門進入大夫第青磚圍牆的庭園內,便見空地上擺滿廿多張鋪上大紅色桌布的餐枱,枱上放滿餐具。大夫第主建築的古石牆上,更掛上約四米乘四米海報,上面印有兩位穿上禮服及婚紗的新人合照,顯示該處已被「徵用」作鄉親婚宴場地。

由於大夫第容許市民入內參觀,記者假裝遊客向場地保安查詢,為何可以公然在法定古蹟範圍擺婚宴,保安則回應說:「我都唔知點解,佢哋話塊地,佢哋有業權喎!」同場一位文姓村民加入對話,向記者指出外姓人並無此優待。「個大夫第係姓文,擺酒家人又姓文,大家同一個姓,無所謂啦!」

兩批軍裝警員未執法

直到晚上六時許,百多名賓客開始進場,現場請來舞獅助興,到處更是「大紅燈籠高高掛」,非常耀眼,旁邊有數盞大光燈用作照明,懷疑有人非法取電。多位賓客酒酣耳熱,有人隨處吐痰,有人更亂拋垃圾,似乎不知自己身處的官地,旁邊正是百年的法定古蹟。期間先後有兩批穿上迷彩軍裝的警員到場,但警員未有執法意欲,只向婚宴負責人說「你哋唔好燒炮仗就得」。就記者所見,出席婚宴者不乏鄉事派人士,例如前新田鄉委會主席文富穩就與兩位新人同坐主家席。而現任新田鄉委會主席文志雙,亦曾入內打點一切,並與場地負責人交談,之後隨即離開。

文志雙接受查詢時承認為村民代辦婚宴,但強調場地只屬「借用」,並非霸佔。他指稱已經向古蹟辦「打招呼」,又指今次村民設宴,並無影響公眾,若有人投訴,實在不合情理。文志雙說:「都唔係第一次,以往都係咁!」更解釋若非村公所正在裝修,也不會借用大夫第地方。
記者張家灝

同治建築 青磚彩塑

【本報訊】元朗新田大夫第是文氏二十一世族人文頌鑾於清同治四年(一八六五年)所建,文頌鑾長袖善舞,樂善好施,深得鄉黨器重,更獲清朝皇帝賜封大夫銜,其府第亦因以為名。大夫第是傳統華南士紳階級府第建築的典型,亦是全港最華麗歷史建築之一,於一九七八年被列為法定古蹟。

大夫第前後有廣闊庭園,庭園四周由青磚牆環繞,正面青磚牆下方有花崗條石牆基,牆頭裝飾以陶塑及彩塑壁龕為主體,門楣上有大夫第紅漆金字牌匾。整座建築富麗堂皇,飾以灰塑、彩塑、木刻及壁畫,糅合中外吉祥圖案,而屋內通逆拱門上的彩繪玻璃及巴羅克式的花葉浮雕,則顯示當時的建築藝術受西方影響。

大夫第大廳屋簷下有兩塊牌匾,是清光緒皇帝於一八七五年御賜表揚文頌鑾祖父母及雙親的詔書木刻,分別刻有漢、滿兩種文字,兩塊牌匾是目前本港已知僅有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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