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31 January 2012

何東花園:一座花園考驗香港社會古跡保護意識

香港商報
2011年1月27日,香港特區政府把何東花園列為“暫定古跡”,一年內業主不得改建拆除。今年1月28日,一年期滿,何東花園失去法定保護,隨時可能變成工地。但特區政府和業主還沒就保全花園的方式達成共識。
    古跡要保護,私產也要尊重,如何達到平衡?媒體指出,不只特區政府,整個香港社會的古跡保護意識都將面臨一次考驗。

    不簡單的花園

    何東花園建於1927年,是香港著名商人何東爵士的舊居,也是香港開埠初期唯一建在太平山頂的華裔商人物業。整棟建築占地1萬多平方米,融合中西風格,富有文藝復興味道,在當年屬於前衛型建築。何東曾在這裏款待多位風雲人物,如愛爾蘭劇作家蕭伯納,以及當時的政界名人康有為。園內還有曾國藩、左宗棠等的名人真跡。

    正是這些歷史背景,使不少人將何東花園與香港的“文化記憶”聯在一起。2011年何東花園現在的業主何勉君(何東孫女)申請拆卸及重建花園。香港特區政府咨詢古物咨詢委員會,認為何東花園具有歷史和文化價值,將其列為暫定古跡。

    根據相關保護條例,何東花園12個月內不得拆建,特區政府可以在此期間與業主磋商如何保護。如今保護期滿,雙方並未達成任何共識。也就是說,只要業主向屋宇署申請並獲得施工同意書,即可對這座百年老宅動工。

    公帑埋單要20個億

    解決問題的出路不是沒有。一是雙方繼續協商尋求妥協。去年,特區政府曾6次與何勉君接觸,並提出以3幅地皮換取何東花園。過去數年,特區政府正是通過換地或放寬規劃,鼓勵私人業主保護歷史建築,並屢獲成功。然而,何勉君表示沒有興趣。她強調何東花園要傳予世代子孫。此外,她也認為政府提供的3幅地皮發展潛力有限。

    另一個解決方案是行政長官將花園宣佈為法定古跡,業主可以向法庭申請公帑賠償。但是,這便意味香港納稅人要為保護何東花園埋單,賠償金額估計可能高達20億港元。輿論指出,要立法會同意支付如此高額的賠償,殊為複雜。特區政府有關負責人也直言,由納稅人付出龐大的現金補償是困難的。

    目前,何東花園會否面臨清拆,何勉君沒有正面回應。但她通過發言人表示,希望特區政府尊重私有財產和她對花園的發展權力。她同意繼續與特區政府商討何東花園的未來發展。

    近年來,香港的文物保護意識高漲,但究竟高漲到何種地步不得而知。如今,何東花園恰好提供機會,檢驗香港市民、立法會、特區政府是否願意為保護一幢建築物付出高昂代價,也考驗其化解尊重私產與古跡保護矛盾的智慧。(特約記者 樂天)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編輯: 香港商报实习生2

辦事處遷空置小學 年省千萬

【明報專訊】港島區甲級商廈供應緊張,租金不菲,現時以100萬元月租在灣仔合和中心租設辦事處的再培訓局,為控制成本,決定在3月現租約期滿後不再續租,改為使用較早前成功向政府申撥的小西灣空置小學校舍作為辦事處的新址,預料今年9月遷入新址。該局指出,由於政府只收取象徵式5毫月租,扣除攤分10年的2000萬元裝修費,估計每年可因此節省1000萬開支。

再培訓局行政總監吳家光指出,現時於合和中心租用共2.8萬平方呎的寫字樓,租約於今年3月即屆滿。考慮到租金持續每年以兩至四成大幅增長,故決定遷出,「原本想搬至工廈,但活化計劃租金不便宜,所以向政府申請空置校舍。

新址於小西灣 簽約5年

該局現獲批位於小西灣現空置的東華三院李志雄紀念小學其中4層作為辦事處,簽約5年。在校舍裝修成辦事處工程期間,會暫租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

另外,為配合與勞工處及社署的一站式就業及培訓服務,位於天水圍的ERB服務中心已於上月中啟用,市民免費登記成為會員,就可使用中心內自助式求職設備及培訓支援,現時已有約160名會員。吳家光表示,中心對象為元朗及天水圍區48萬名居民,目標首年達5000名會員使用服務。

Wednesday, 23 November 2011

沈旭暉﹕「打破種族歧視」還是殖民管治藝術?——談何東花園

【明報專訊】政府建議把山頂何東花園列為正式法定古蹟,獲得古物諮詢委員會一致支持。筆者是投贊成票的委員之一,認同何東花園有不能取代的歷史價值,不過擔心這價值並未能被政府演繹的官方歷史全面剖析,因為這裏牽涉以修正史觀重構歷史的問題。根據官方報告,何東花園的重要性在建築代表的「中國復興運動」以外,主要在於何東爵士本人,而花園得以在山頂興建,打破了港英早年規定華人不能在山頂居住的「種族歧視禁令」,促進了華人向上流動,因而十分重要。這是歷史的部分真實,卻不應是歷史的全部。

歷史的部分真實
所謂「種族歧視條例」,泛指20世紀初頒布的《山頂區保留條例》、《山頂區居住條例》等,規定在海拔788呎以上的山頂區域只准非華人居住,獲港督批准的華人或傭人除外;此外,這類條例也包括19世紀末的一系列《歐人住宅區保護條例》,規定若干地段只能興建歐式建築。這些條例的官方理據是當時瘟疫橫行,非華人不習慣香港的熱帶天氣,需要山頂來呼吸新鮮空氣,實際上,自有其歧視成分。

然而作為中荷混血兒的何東獲准在山頂興建花園,並不應被簡單賦予民族主義演繹,這更反映了港英當局一如其他殖民地,經歷了建構本土精英的政策演變。不少評論強調何東早於1906年已獲准在山頂興建何東花園,其實何東家族那時建屋的地段在半山其他地方,建築也合乎西式風格,並沒有被視為挑戰殖民管治禁忌。反而在1908年,何東曾企圖租入首席按察司白吉特在山頂頂端比港督別墅位置更高的住所,白吉特本人同意,卻明確被當時的港督盧押否決,反映英國原來並沒有意欲賦予已成為香港首富的何東太特殊的社會地位。

殖民管治微妙改變
到了何東花園獲准在山頂道75號興建的1920年代,世界局勢才全然不同。一次大戰後,美國總統威爾遜提出14點原則,各殖民地的自決呼聲開始萌芽,英國在各地的殖民管治開始了微妙改變,獲英國信任的本土精英被大舉宣傳為合作者。香港沒有類似印度土王、非洲酋長的角色,但身為混血兒的首富何東,無疑被歸類為此列。何東花園於1927年正式建成,改建自英商物業,批准何東「入主」山頂的港督金文泰,也是委任首名華人擔任行政局成員的港督,他是歷任港督當中著名的中國通,通曉普通話和廣東話,任內以解決省港大罷工為最大政績(何東在過程中也出了大力),並開始招募本土公務員,但這些動作的最終目標,只是要延續大英管治。

金文泰是極有遠見的,他在提出改善華人地位的同時,強烈建議英國永久佔領新界,看見威海衛歸還中國而擔心。而拒絕何東入主山頂的盧押,同樣曾建議英國提前把威海衛歸還中國換取永久佔領新界,可見何東花園的建立,只是配合了懷柔取代高壓的新政策。在1908年,盧押說「此宅高踞總督的山頂別墅,當然很具權威,如若任其租賃,無知華人反而可以對英皇陛下的代表睥睨而視」;金文泰的新政自然不是說自此華人可以「對英皇陛下的代表睥睨而視」,只是把何東吸納進「英皇陛下的代表」之列而已。盧押的最重要經歷是管理尼日利亞殖民地,金文泰來港前曾任圭亞那署理總督,他們在香港的施政,都有處理這些地方民族問題的影子。

在海外案例,英國殖民政府依賴「以夷制夷」的精英,多是有西方血統,或受西方高等教育的本地人,並將之固化於社會高層,若爆發民粹革命,這些精英有時是被革命的對象。沒有出現民粹革命的,則大多歸功於這些精英有效扮演了社會中介角色,這角色像何東一方面要對大眾承擔社會福利、施加間接管治,另一方面卻要維繫管治階層和一般人的距離,並合理化殖民制度的潛在優越,加強社會上「分而治之」的分工。在山頂保護條例廢除前,由於何東幾乎是唯一一家在山頂居住的非歐裔人士,而當時以香港為大家庭總部的富豪極少,他的大宅也就肩負了代表本土精英接待外賓的責任,由昔日的蕭伯納到近代的老布殊均曾在此作客,令那裏也有了微妙的涉外功能。有趣的是,正正因為有了上述歧視條例,何東花園反而強化了何東的本土領袖角色。然而何東個人的社會流動,不一定等同華人的社會流動;他的山頂花園,也沒有令其他非歐裔人士得到相同待遇,才得以成為這階層在特定時空協助管治的象徵。

「以夷制夷」
值得注意的是,港英當局在建構本土精英的過程中,保留了建構種族的彈性。何東在1908年被拒購入山頂白吉特住宅時,被當時的行政局言明要當華人看待,但金文泰的港督批文,卻沒有清晰說明是特許這位「華人」居住,邏輯上,也可以說金文泰那時已不當這位混血兒是純種華人。換句話說,究竟混血兒是否洋人、四分之一混血兒是否華人這類問題,香港從來沒有「政策」決定,而是觀念建構主導的,何東本人常強調「中國根本沒有純種原住民」,並以此說服殖民當局,其實也是建構主義的民族觀。何東花園以中式樓閣出現於山頂,正是這種身分建構的一部分,自此這類中式為主、內部受歐式影響的建築,開始被樹立為管治精英的形象。學者羅永生研究與何東齊名的另一香港大老何啓時,形容他是「以民族主義促進與殖民主義合謀的香港精英」,何東何嘗不是如此?

殖民優越感和社會階級
何東花園應如何被保留固然值得關注,但假如不同觀點的殖民地歷史因為種種原因被按下不表,這更值得憂慮。回歸後的主流香港歷史,基本上屬於民族主義的線性史觀,認為華人經過不同形式的抗爭,逐漸從殖民者手中爭取到應有的地位,在這過程中何東等人作為香港大老,堪稱民族之光。但事實上,「以華制華」這類建構本土少數精英的政策,並不代表本土群眾得到認同;它鞏固了殖民優越感和社會階級,卻又不一定會引起群眾不滿;為何香港人一度貌似十分受落,一直是我們避而不談的盲點。不少前英國殖民地獨立後,經過連年動亂,居然懷念起當年殖民體系等級森嚴的社會,這反映一個政治不正確的假定,就是「以夷制夷」指導下的文化優越感,似乎足以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化其他制度上的不公。時至今日,這種特質在管治階層當中完全失去了,對「如何調節大眾對向上流動的期許」、「如何建構能為大眾接受的享有實質特權的精英身分認同」這兩門管治藝術,已不能被特區政府所掌握,結果在重重期許落差下,就是政府提供更多社會福利,社會也不會穩定。何東花園之值得保留,正是要為那個政府不能言明的什麼,作一個歷史見證。

Friday, 29 July 2011

景點悟園 業權掀爭拗

2011/7/29 東方日報

【本報訊】大嶼山著名旅遊景點「龍仔悟園」,建園四十多年惟至今已漸失修。負責管理悟園之公司雖已準備清盤,但其清盤人仍擬為悟園作大規模維修,卻被業權問題耽擱,昨日入稟高院,指悟園四十多年來已逆權侵佔其毗鄰所在地段,要求法庭頒令確認其業權,以便開展工程。



清盤人欲大規模維修

原告是由陳劍持及趙帆華擔任清盤人的Ng Yuan Limited,被告是溫山(譯音)及釋道浩(譯音)等共十名人士。龍仔悟園位於大嶼山西部的龍仔,鄰近羗山,它在一九六二年由紡織商人吳昆生出資二百萬元,仿照江南庭園的風格興建的私人庭園,內裏有池塘種植荷花,並有「九曲橋」及涼亭,開放予公眾參觀。吳昆生在六六年將悟園轉讓予Ng Yuan Limited(下稱該公司),該公司董事於○七年議決清盤,並委任陳、趙二人擔任清盤人。
入稟狀指悟園在上世紀六十年代興建時,因當時的測量技術落後,有部分範圍其實是佔用了毗鄰由眾被告持有的地段。原告指該公司自接收悟園後,一直都有在其範圍邊線豎立圍欄,其後更在大門設立牌子,指明是私家重地。四十多年來被告從無採取行動要求取回涉案地段,而該公司亦一直負責園內所有開支。
現時園內水壩、九曲橋涼亭及建築物支柱已十分殘舊,必須進行大規模維修,但因業權未明而無法施工。原告因此要求法庭頒發聲明原告已逆權侵佔相關地段,以便可以展開維修工作。

案件編號: HCA 1270/2011